在增加就业、拓展就业渠道的同时,“平等就业”的重要意义日益凸显。今年,推行“反就业歧视法”的呼声再度引起注意。
消除应聘者求职过程中的受歧视现象,关乎人们的公平感受。就业市场是开放的市场,一样要遵循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在应聘同一岗位的激烈竞争中,有人求职成功,就有人遭到淘汰。只要规则是公开透明的、筛选是平等公正的,就业市场的优胜劣汰就被绝大多数求职者尊重。人们反感和抵触的,是规则模糊乃至规则缺失导致的不平等。
很多就业问题乃至社会问题的产生,本身就源自歧视和偏见。例如,近日有网络招聘平台的调查显示,女性在求职中“求稳避险”心态更明显,并体现在预期薪酬较男性更低。然而,女性就业选择“求稳”未必是与生俱来的天性,更有可能是不平等的职场性别地位,导致女性不得不绕开竞争激烈、淘汰率高的岗位,退而求其次地把“稳定”放在优先位置。
构建平等就业环境,需要用人单位自身形成良好风尚。如果用人单位秉持正确价值观,对歧视性言行持“零容忍”态度,个别存有歧视心思的员工就不敢嚣张。针对自身行业特征与用人特点,用人单位也可以制定反对歧视的内部规范。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深刻理解:纵容歧视就是纵容职场的“恶”。
(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