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内蒙古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已经全面铺开,成立了自治区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进一步细化明确了领导小组和13家成员单位以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并召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形成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要求,要从事关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双向开放的高度,认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从多渠道拓展案件线索、依法开展“一案双查”、压实义务机构预防洗钱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和加强情报线索研判与案件会商4个方面,突出重点,合力攻坚;从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宣传培训和信息反馈4个方面加强调度,狠抓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