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买标的
内蒙古准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准晟能源公司)债权,截止2021年5月31日,准晟能源公司不良资产债权合计17,602,163.35元,其中贷款本金11,649,875.96元,债权利息4,167,186.60元(2017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31日利息3,570,201.57元), 罚息1,785,100.79元,代垫费用0.00元。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1.保证担保(共计5人):保证人侯学峰、鲁三东、刘瑞芳、张晓丽、鲁永成。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抵押担保:(1)马林义以其名下位于准格尔旗沙圪堵镇的面积为2848.126平方米的房屋及面积为3655平方米、21160平方米的2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土地抵押权存在瑕疵)。(2)刘憨小名下位于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南山片区南纬三路东侧万通花园A区7-2-301,面积为129.13平方米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3)南熊飞名下位于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康乐小区1-3-东,面积为94.17平方米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4)鲁二成名下位于准格尔旗薛镇银泽片区世纪中学南满世花园1-1-西,面积为100.39平方米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5)鲁海成、赵秋祥以其名下位于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面积为129.13平方米、25.57平方米、12.97平方米的3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房屋抵押权存在瑕疵)。
二、竞买规则
起拍价:630.00万元,保证金:200.00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或其整倍数。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请意向购买者自行前往长城内蒙分公司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详细阅读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本次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意向购买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长城内蒙分公司"所提供资料或信息仅供参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看样(节假日休息),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前往"长城内蒙分公司"现场办公地址咨询。
联系人:诺先生/锡女士
电话:6908192/6903419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西蒙奈伦广场8号楼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471-6904876
注:1.本公告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费用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长城内蒙古分公司的利息、罚金、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和正式发票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公告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2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