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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林郡商铺一业主:我的36万多元返租哪去了?

  新报热线(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张弓长)  “商铺认购协议和返租合同里都写明‘所购商铺的3年返租租金将被算入购房款内’,可如今,开发商连自己白纸黑字写下的合同也不认账了。”6月12日,呼和浩特市民杨先生向北方新报正北方网反映。

  据介绍,杨先生购买的是“韵博·香林郡”项目的商铺,该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济民巷西侧,由内蒙古韵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博房地产)开发建设。相关资料显示,2018年2月10日,杨先生与韵博房地产签订了一份《韵博·香林郡商业认购协议》和一份《韵博·香林郡返租合同》。认购协议中注明:杨先生购买的是物业楼配套商铺,面积为120.82平方米,认购单价(成交价)为人民币15300元/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184.8546万元。按照约定,杨先生在双方签订认购协议后,需交付购房总价款的50%,也就是92万余元。在返租合同付款方式一栏中双方约定:“1.乙方在购买甲方商铺时,3年的返租租金为该商铺成交价的20%,甲方返租租金等额抵顶乙方应缴购房款,从乙方应交购房款里一次性减去。2.在返租3年中,该商铺所收租金由甲方所有。”

  杨先生说:“签订认购协议后,我向开发商支付了50%的购房款,共92万多元。按照返租合同约定,从2018年5月31日至2021年5月30日这3年的返租租金为36万多元,抵顶购房款后,我还有55.8万多元的尾款没有交付。可到了商铺交付日,韵博房地产却让我必须再交92万多元的购房尾款。我质问为啥没有计算商铺3年的返租租金,对方竟然声称当初双方商定的成交价每平方米15300元,就是已经去除了3年返租租金之后计算出来的价格。对此,我据理力争,可开发商连自己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的合同也不认账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6月13日上午,记者就此事来到韵博·香林郡售楼部时看到,售楼部的牌匾上写的却是“香林郡——远鹏地产”。记者走进售楼部要求采访相关负责人,一位郭姓工作人员说负责人正在外面开会,她留下记者联系方式,说相关负责人会尽快给记者回电话。但是,记者一直没有等到对方的电话。14日下午,正北方网对此事进行报道后,售楼部方面与记者联系,表示要见面就此事给出解释,但截至发稿未有进一步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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