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要紧盯“双减”后第二个暑期的关键时间节点,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违规开班,对违规培训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从严从快从重查处“隐形变异”培训行为;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严防非学科类培训借机炒作、虚假宣传、恶意涨价,制造新的教育焦虑。要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常态化监管,严禁以“托管班”“幼小衔接”“小升初”“初升高”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各类培训机构借“高考志愿填报”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宣传、高额收费,要将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管理纳入校外培训治理内容,严肃查处违规开展竞赛行为。
通知指出,各地要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居委会、社区等“双减”社会监督员力量,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巡查,强化联合执法检查,不断加大监督举报查处力度,再次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平台和电子邮箱信息,畅通线索举报和获取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对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形成警示震慑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