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进口非冷链物品被污染风险分为低风险和高风险2个风险等级。
符合以下任意条件之一的,判定为低风险:来自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国家(地区)的进口非冷链物品;所有大宗散装货物,包括煤炭、矿石、化工原料、粮食、饲料、牧草、原木等进口非冷链物品;装载入境物品的航空器、船舶、列车、汽车自离开启运口岸起超过24小时的进口非冷链物品;装卸时不与装卸人员接触的进口非冷链物品;已实施预防性消毒的进口非冷链物品。
不属于其中任一情形的,或无法判定风险等级的进口非冷链物品,按照“从严”原则,判定为高风险。
各地不再对进口非冷链物品进行核酸检测。判定为低风险的进口非冷链物品,不再预防性消毒。判定为高风险的进口非冷链物品,按规定的分工和流程实施预防性消毒。对于危险化学品、活动物、饲料、饲料添加剂、水果、蔬菜、精密仪器等无外包装或外包装易造成消毒液体渗透污染的物品,不实施预防性消毒,由地方联防联控机制视情以适当方式进行处置。(孙乐琪 柴 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