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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下“食用金箔”卖给了谁?

  针对前些年有部分人追捧含有金银箔粉的“含金食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制定《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明确规定金银箔粉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不属于食品添加剂,不是食品原料,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以防“含金食品”上桌。

  上述禁令不能说没有效果,在网络上搜索关键词查找不到售卖含金银箔粉的店铺,这说明了禁令的震慑力。同时,商家违规添加金银箔粉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面临法律惩罚只能改正。不过,换一些关键词如“食用金箔”“食用银粉”进行搜索,仍有不少店铺在售卖相关材料。再加上不少消费者仍青睐“含金食品”,让人担忧食品违规添加金箔行为转入地下。

  因此,禁令下仍然在售的“含金食品”相关材料,究竟卖给了谁?是值得关注的问题。因为有卖的就有买的,谁在继续购买金银箔粉,添加到哪些食品中,通过哪些渠道销售,这些问题必须查清楚。

  众所周知,我国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实行的是“四个最严”要求,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如果有人继续加工、销售“含金食品”,理应受到最严厉的处罚。显然,处罚的前提是必须查清谁在购买、使用相关材料。希望有关方面以媒体报道为线索,以网上售卖相关材料的多家店铺为关键点,对相关材料流向彻底摸清,并追究违规者责任。相关材料仍在售,缘于“含金食品”有需求。至今,仍有不少人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自己“食金”的图片视频。因此,也要从“含金食品”需求端入手,向广大消费者普及“食金”的危害性,使消费者从观念上、心理上认清楚此前商家宣传的“食金有益健康”“食金延年益寿”“食金有保健功能”是一种误导,是商家利用“食金”获利,而“食金”对人体不但无益,反而有某些害处。

  希望有关部门不要因为“金箔店铺”消失而放松警惕,而要透过表象发现可能存在的“含金食品”地下链条。同时,网购平台、外卖平台要对店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对继续销售相关材料的店铺,依据平台规则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保障食品安全从来没有“局外人”。

  之前,南京某餐企因为将金箔作为原料使用在甜品“菠萝香菜慕斯”菜品中,被罚款10万元,这种活生生的例子也对其他餐企敲响警钟。只有像这样严厉处罚违规者,才能对“含金食品”产业链条上相关方产生真威慑。(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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