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说,当时他爱人郝女士在小区楼下散步,突然从10号楼窜出一条未拴绳的大狗直接扑向站在路边的郝女士,在她右腿上咬了一口。站在郝女士旁边的一个小女孩受到惊吓,转身就跑,这条狗转移了注意力,又开始追赶小女孩,追至小区北门处,将小女孩扑倒咬伤。随后,这条狗又迅速返回,二次将郝女士扑倒,郝女士本能地用右手护住肚子,被狗咬伤了右小臂及胸部,衣服也被撕破,全身鲜血淋漓,惨不忍睹。郝女士被送到医院后,因为有身孕不敢乱用药,只是打了狂犬疫苗和进行了消炎处理,住院4天后回家养伤。8月12日,在派出所民警的主持下,李先生与狗主人进行了调解,但双方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在调解时,李先生从派出所民警那里了解到,咬伤他爱人的这条大型犬并没有办理养犬证。
8月29日,记者联系了狗主人庄女士,据她介绍,事发那天,有几个小孩子在楼前吵闹,因为她患有心脏病且住在一楼,便出去阻止孩子们吵闹,这时候她的狗跑了出去,咬伤了小区内的一名小女孩及郝女士。庄女士认为,李先生索要的医药费与她要赔偿的金额相差甚远,所以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至于赔偿多少钱只能等郝女士伤好后一并算账。对于李先生反映的未办养犬证一事,庄女士说她的狗是两年前在市场上买的,买的时候养犬证也是卖家给办的,可能自己受骗了。
8月29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了赤峰市公安局全宁派出所当时出警的王警官,但对方婉拒了记者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