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案公司的两名主要负责人靳某和王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查扣相关涉案物品和公司相关账目,案件正在侦查取证阶段。因该案受害群众较多,涉及呼和浩特市市四区和3个旗县,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现就受害人报案等事项通告如下:
1.专案组已将受骗群众信息分派至呼和浩特市各分局和旗县公安局。请已进行报案登记的受骗群众接到公安民警的电话联系后,及时到辖区机关。还没有进行报案登记的受骗群众,请尽快到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要案二中队报案登记(地址: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文化广场西南角开闭站院内)。
2.公安机关告诫本案其他涉案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从宽处理。
提示:公安机关将依法、公正、规范办理案件,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请受损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联系电话:李警官16604713006,刘警官1660471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