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北京市消防总队副总队长赵洋通报了此次火灾的事故原因。赵洋表示:经初步调查,事故系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事故具体原因和损失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北京市消防总队副总队长赵洋通报了此次火灾的救援过程:
4月18日12时57分,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丰台区靛厂路291号的长峰医院发生火灾。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调派总队、支队两级全勤指挥部、9个消防救援站、30部消防车到场处置。
消防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迅速开展人员搜救和火灾扑救。灭火救援行动中,消防救援人员利用云梯、拉梯、连廊和建筑室外平台,在建筑外部搭设多条临时救生通道,同时利用建筑内部疏散楼梯,深入火场,内外结合,快速组织对各楼层各房间开展人员疏散,配合医护人员对危重病人转移疏散。
13时33分明火被扑灭,15时30分现场搜救行动结束,共疏散转移患者、医护人员及家属142人。(宗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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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被刑拘
新华社消息 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孙海涛19日在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情况通报会上介绍,4月18日,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会同消防等相关部门,连夜开展调查访问、勘查检验等工作。经查,北京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副院长汪某、总务科主任王某阳,施工公司负责人王某峰、现场施工人员程某君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上述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侦查调查、完善固定证据,依法打击处理。(吴文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