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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调整养老金:平均涨3.8%,7月底前发放到位!

  新报讯(草原全媒·北方新报记者  刘  睿)  7月18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内蒙古积极落实新的退休人员养老金预发制度,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同时,按照国家部署,继续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平均增幅为3.8%,7月底前发放到位。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发布的《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延续去年的政策,仍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办法。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7.5元。二、挂钩调整:1.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按照退休人员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7%增加基本养老金。2.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0.5元;16年至30年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1元;31年及以上部分,每有一年增加2元。此项调整不足7.5元的,按照7.5元调整。缴费年限中不足一年的部分,按照一年计算。三、适当倾斜:年满70周岁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养老金再增加1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养老金调整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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