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4日


责任追究制度值得期待
文/梅 新

《北方新报》(2017年1月4日) 07版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出台,让人眼前为之一亮,这样的制度安排和设计,对于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令人期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但一直以来国企效率不高,不少国企甚至连年亏损。究其原因,固然与全球经济低迷有关,但一些国企领导的盲目投资和决策失误同样难辞其咎。就此而言,出台直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国企经营投资亏损进行严厉问责,对于遏制违规经营、盲目投资、暗箱操作,无疑具有治本意义。

  经营就要科学有效,投资就要合规可靠。实践证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制度安排。期待自治区“责任追究制度”为国企经营投资保驾护航,更好地解决国企发展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