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4日


防止国资流失要抓好关键少数
文/田华全

《北方新报》(2017年1月4日) 07版

  健全完善国有企业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失以及其他不良后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国有资产是人民的资产,是国家的财产,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基础,如果任由个别人以改革名义,损公肥私,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是对人民的犯罪。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必须抓好关键少数。改革的领导者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廉洁自律,履职尽责,切实做到服务经济、服务人民、公平守则。按照规定对国有资产进行确认、评估和清产核资,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有闲置资产的处置,盘活存量国有资产,筹集建设资金。做好企业改制后遗留资产的清理、追缴、催收工作,为国家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