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物有尊严地“活”着 |
文/徐剑锋
◎网友发言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于2016年底全部完成,我区文物总量由50万件(套)增加到100多万件(套),文物收藏总量名列全国各省自治区前列,成为名副其实的文物大区。(1月4日《北方新报》)
一件件文物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文化珍宝,应该有尊严地“活”着,因为时间不等人,岁月的洗礼已让文物一步步走向风烛残年,唯有与紧迫的时间赛跑,把保护工作做到极致,才能完整地把它交给未来、交给我们的下一代。
相关部门要尊重文物的内在规律和保护原则,顺着“真实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发展中保护”的思路,促进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平衡。同时,科学的评估体系、定期的检查机制和严格的监管手段尤为重要,应把简单的“严格保护”升级为“严密呵护”,通过强化监管、问责和惩戒力度,做好保护工作。
文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需要每一个人担当起呵护和传承的责任。当下,首府人对文物的命运高度关注,对保护有着极大的热情。我们要珍惜公众的这种保护热情,尊重公众的这种监督权利,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好文物。诚如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所言,“只有当地居民倾心地、持久地自觉守护,才能实现文化遗产应有的尊严,有尊严的文化遗产才具有强盛的生命力。”这就要求我们把文物保护的专业性与公众的参与性结合起来,建立更加透明、民主的决策程序和公开制度,让公众全程参与到文物保护各个环节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