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2日


养老金全国统筹为何步履蹒跚?

《北方新报》(2017年1月12日) 07版

  文/何亚福

  ◎热点聚焦

  

  

  去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在回答记者提问“养老金全国统筹有时间表吗”时表示:“根据‘十二五’规划,2015年就应当拿出方案,现在已经延期了,主要是中央需要统筹考虑与之相关的退休年龄、统账结合财务机制等问题。但今年必须拿出方案。”如今,2016年已过去了,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仍然没有出台。

  实际上,我国早在201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就明确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也提出“十二五”期间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此后,国家相关部委领导每年都表示要推进全国基础养老金统筹方案。

  那么,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为何千呼万唤不出来?根本问题是如何平衡和调整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不同地区之间的利益分配和责任。比如,广东、江苏、浙江等省份由于有大量年轻外来人口流入,养老金均有大量结余。而东北三省由于老龄化严重,人口又外流,养老金出现亏空。

  如果实行全国统筹,这意味着养老金有结余的省份要补贴养老金亏空的省份,这势必会引发养老金有结余省份的不满。

  养老金全国统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管理、统一缴费基数、统一缴费比例、统一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心的内容是养老基金的统收统支。全国统筹的好处是能够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也有利于形成规模效应,平衡各地资金余缺,降低基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