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2日


治理欠薪问题重在抓落实
文/刘根生

《北方新报》(2017年1月12日) 07版

  ◎读者热评

  

  

  1月6日,呼和浩特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首府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1月10日《北方新报》)

  从媒体的报道中不难看出,这次首府就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门发布的实施意见详尽而具体,从政策体系建设到创新支付办法、从引入保险机制到明确治理进度、从要求实名制登记到畅通网上网下举报渠道,这些破解农民工欠薪难题的实招招招有力。

  不可否认,发布意见是形势发展的需要,对于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要想真正构建规范有序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环境,让农民工能够及时如数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仅靠一纸意见还远远不够。

  很多人可能觉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因为制度不够健全,其实不然。按劳取酬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劳动者在付出劳动后有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而且,为了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于2004年9月10日起施行。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没有因此得到有效解决。所以,破解农民工拖欠工资问题,完善制度当然需要,但是重点还是要抓好落实,否则再完善的制度也只能是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