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2日


◎观点1+1

《北方新报》(2017年1月12日) 07版

  

  近一段时间,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祥泰广场附近每隔一两天就有人焚烧一次垃圾。每次焚烧垃圾都会有大量浓烟,并伴有刺鼻的气味。附近居民苦不堪言。(1月10日《北方新报》)

  

  焚烧垃圾不处罚等于放纵

  

  文/李 元

  

  当许多城市与地区经常被雾霾侵扰,人们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时候,就在我们身边,却有人在夜里焚烧垃圾。当刺鼻的气味和浓烟飘散开来的时候,这些焚烧垃圾的人在想什么?他们当然知道这是在干什么,不然,他们就不用夜里去烧了。焚烧垃圾的行为他们也知道不好,是损人不利己,可为什么又要做呢?图省事还是有别的什么原因?

  中国有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这应该成为一条起码的道德底线。做不了多少有益于社会的事,也不要去做损害他人的事才对。而对那些损害环境与公众利益的行为,也应该有一种惩治的措施。因为这样焚烧垃圾,损害的是周边的空气质量,破坏的是我们的生存环境,应该予以处罚。

  可是,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却说没有证据不便出现场执法,实在让人们感到失望。没有证据就不能去调查找到证据?抑或这样的事情不在环保部门的工作职责范围之内?

  执法不作为,打击不到位,客观上是在放纵这样焚烧垃圾的行为。

  

  市民应及时举报形成合力

  

  文/田华全

  

  夜间焚烧垃圾,这件事要引起重视。露天焚烧垃圾害处多,许多人却见怪不怪。实际上,露天焚烧垃圾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非常有害。有数据显示,垃圾露天焚烧所产生的二恶英,是现代化垃圾焚烧炉所排放二恶英的2000~3000倍。露天焚烧所产生的污染物,如果达到一定的浓度,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尤其对儿童、老年人,以及患慢性心脏和肺部疾病的人群都有不利影响。同时,露天焚烧垃圾也加重了雾霾。其实焚烧垃圾的人也知道这样做危害大,所以才在夜间神不知鬼不觉地干。

  对于不定期的露天焚烧垃圾,特别是晚上焚烧垃圾,执法确实有难度,因为证据不足。要解决问题,实现现场执法,就要依靠广大市民。市民在发现有人违法焚烧垃圾时,应当及时举报,拨打投诉热线,便于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执法。也可以拍视频作为举报证据,为执法提供佐证。如果市民都重视起来,违法焚烧垃圾者就不敢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