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6日


◎观点1+1

《北方新报》(2017年1月16日) 07版

  

  按照《呼和浩特市中小学2016~2017学年度校历》安排,呼和浩特市小学、幼儿园从1月8日,初中从1月15日,高中从1月22日分别进入寒假。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要求,寒假期间要积极开展有意义的活动,切实减轻学生假期课业负担。同时,要求各学校坚决杜绝利用假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纪行为。(1月14日《北方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