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3日


违规办宴不是小问题

《北方新报》(2017年2月3日) 07版

  文/刘云海

  

  1月23日,通辽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1月26日《北方新报》)

  遇上喜庆的事情,举办个喜宴,邀请亲朋好友一起参加,顺便收受一点点礼金,在中国的传统习俗中,这似乎是再平常不过的了。但通辽市纪委监察局所通报的这3起典型案例,却正是由于举办宴席而被通报处罚了。表面看来,当事人似乎有点冤屈,但细究之下,其实不然,这3起举办宴席的案例,显然都属于违规行为,都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比如违规举办“乔迁宴”,为子女举办婚宴,并违规宴请服务对象,收取礼金,有打着办宴的名义借机敛财的嫌疑,是八项规定所明令禁止的。

  事实上,自从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从中央到各地出台的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禁令,就已达数百个。大多数地方都能遵守禁令,但也有不少地方干部仍在顶风而行,明知故犯,据中纪委通报的数据显示,在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类型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的比例高居第三,仅次于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大吃大喝,足见违规办宴行为根深蒂固,也足以说明打击违规办宴行为任重道远。

  违规办宴不是小问题,实质上是一种假人情之名而行的腐败。打击这样的违规办宴行为很有必要,对规范干部宴请行为、营造淳朴良好的社会民风不无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