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7日


酒店应为过错埋单

《北方新报》(2017年2月17日) 07版

  文/山 歌

  

  据《北方新报》报道,一个多月前,王先生在呼和浩特市开泰酒店宴请亲朋好友之后,结账时被该酒店错收了400多元钱的费用。为此,王先生多次前往开泰酒店要求退还错收的费用,该酒店虽然也承认收错了钱,却迟迟不予退还。而后王先生向消协投诉,消协表示开泰酒店应担责。

  结错账的过程有点绕:王先生的妻子已经结过账,但没和王先生说,这有点马虎;结果王先生餐后又去结账,服务员也马虎,把其他雅间的账单给了王先生;王先生喝了不少酒也犯糊涂,没察觉问题又结了二遍账,他回家和妻子一碰面才知道出岔子了。事已至此,按照一般的理解,酒店把多收的钱退掉,也就没事了。可酒店偏不,他们认为因王先生结错账,导致了在那个雅间吃饭的人没有结账,给王先生退钱账面就亏空了。这个锅他们不背,非得等到另外那桌客人过来补单,才给王先生退钱。看看,酒店出错了,但一点亏也不想吃,不从那桌客人身上找补回来,就得由王先生埋单。这就有点霸王的味道了。

  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酒店提供了不实的情况属于过错行为,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却怪消费者没仔细看,并以此作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理由,实在蛮横。各行都讲和气生财,这种死怼消费者的行为实在是自砸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