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日


临时补贴凸显民生关怀

《北方新报》(2017年2月21日) 07版

  文/时 令

  

  

  为确保我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2月5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我区《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月20日《北方新报》)

  其实,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近年来,自治区一直都在为城乡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六类困难群体发放救济补贴。此次为确保全区困难群众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因素影响,自治区再次出台专门政策,明确六类困难群众可领临时补贴,从中凸显出来的民生关爱之情,值得称道。

  在不断上涨的物价面前,如何保证困难群众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这是政府面临的一大考验。笔者认为,今后,为消除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除建立物价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外,还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共同增强帮困救助能力,对在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支出性”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及时救助。

  当下,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影响,还要整合各类分散、碎片化的补助救助措施和资金,完善低保、抚恤等政策,特别是要通过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使帮困救助工作更加规范化、系统化、机制化,让资金更好用于济困、救急、解难,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民生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