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日


成绩押金
文/陈广江 画/王成喜

《北方新报》(2017年2月21日) 07版

  

  

  2月17日,有网友发微博称,其妹妹在成都市金堂县福兴中学读初一,这学期刚开学时,班主任要求每人交100元到200元保证金,“保证学习不下降,如果犯错或者下降就扣钱,一般交100,不好管的交200元。”班主任表示,学生主动交的,家长也同意。金堂县教育局称,保证金已全部退还,将对班主任进行调查。

  用经济手段管理学生已经错了,看人下菜,好管的学生少交、难管的多交无疑错上加错。防止班级成绩下降、规范学生行为举止,有很多种教育方式可以选择,交保证金的方式是最拙劣的一种。为何一些有悖常理、挑衅常识的教育方式屡屡惊现校园?分数指挥棒下教育工作者责任失守是根本原因。

  开学交保证金实质上是老师转嫁和推卸责任的行为。规范学生举止、提高班级成绩是老师应尽的责任,但有了保证金,不管真罚还是假罚,老师的部分责任和压力就转嫁到了学生自己头上。根据学生情况不同收取的费用不同,这种区别对待意在给那些调皮的学生以压力,不仅侵害了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还涉嫌歧视。

  学生成绩不好,学生、家长、老师都很着急。对教育工作者来说,再着急也要尊重孩子成长规律,尊重教育规律,尊重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在这方面没有捷径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