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 |
文/刘根生
◎头条锐评
2月25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首府要继续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关于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17-2018学年度市区中学招生计划的通知》等相关招生文件,指导各旗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贯彻执行。(2月27日《北方新报》)
教育公平问题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如何卓有成效地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让所有学生都能够接受公平的教育,既是教育部门的重任,也是老百姓的期待。
虽然近些年来,各地通过深化教育改革,在解决教育公平问题上取得了一些进展,教育资源配置失衡现象也有所好转,但是公众的直观感受并不明显。因此,推进教育公平就不能仅仅只是局限于政策调整,还应该让老百姓从这种调整中感受到可喜的变化。
2016年,呼和浩特市开始实行阳光招生,通过大胆改革招生办法,使招生工作更透明、更公开,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率也因此大幅降低。今年首府又发文,表示将对相关措施进一步细化,继续推进阳光招生工作。不难看出,这些真举实措不仅是首府深化教育改革的大胆尝试,而且也实实在在促进了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