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日


诚信体系建设
要扎实推进


《北方新报》(2017年3月3日) 07版

  文/林 何

  

  3月1日,内蒙古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报会在呼和浩特举行。2016年,全区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026件,解决7625件,投诉解决率为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13万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还向社会公布了2016年消费投诉典型案例。(3月2日《北方新报》)

  在生产经营消费的各个环节中,努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是管理部门和消费者需要共同完成的一件大事。

  每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各类媒体都要通过多种形式,披露一些坑害消费者的典型案例。这对于打击欺诈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对于制假贩假者,这样的打击恐怕是远远不够的。去年,自治区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000多件,说明在我们的生产经营和消费中,仍有很多人在做坑害消费者的事。减少这个数字,需要管理部门做更多周到细致的工作,也需要动员和组织消费者增长消费知识,与欺诈行为做斗争。

  打击各领域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要大幅提高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的成本,加重处罚,使之没有能力再去做制假售假的事。对于普通消费者,则需要了解消费维权的相关知识,万一上当受骗了,也知道该怎么办。

  对于诚实守信的生产经营者,管理部门应表彰扶持。因为,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诚信体系建设,百姓的生活需要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