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6日


丈夫去世,妻子如何查询其存款?

《北方新报》(2017年4月6日) 05版

  陈女士向公证员咨询:她的丈夫王先生不久前发生意外事故身亡,留下一个女儿,公婆健在。她在整理丈夫的遗物时,找到了一张丈夫的银行卡。她拿着银行卡,到银行查询余额并准备取款。银行工作人员得知她丈夫的情况后,让她先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再到银行取款。她想知道办理什么公证,还想知道有什么办法到各家银行查询丈夫还有无开户和存款的情况?

  公证员告诉陈女士,她办理的是继承公证,即王先生存款的一半为她的遗产。王先生去世后,在其没有遗嘱的情形下,王先生的遗产应由其配偶陈女士、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办理公证的程序是全体继承人到公证处向公证处提出继承公证申请(未成年人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证处在受理并审查后,认为符合出证条件的,即可出具继承公证书。另外,根据人民银行和司法部的规定,陈女士办理存款继承公证时,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查询函》,之后持《查询函》就可以到各家银行查询王先生的开户及存款情况。

  法律专家指出:继承公证是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地产、存款、股权等所有遗产的主要法律途径。继承公证书是继承人因继承而办理房地产、股权转移登记、取得存款的重要书证。

  (呼和浩特市蒙正公证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