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5日


自治区粮食局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粮食重点工作大检查

《内蒙古日报》(2017年1月5日) 07版

本报1月4日讯 (记者 钱其鲁)结合我区粮食行业库存高位运行等现状,在2016年进行自查、普查、抽查、督查、巡查、培训、通报、约谈的基础上,自治区粮食局目前开启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等粮食重点工作大检查行动,以进一步指导我区粮食行业加强粮食仓储管理,确保国家政策性粮食不出问题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检查的范围包括全区承储国家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收储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备和临时存储进口粮及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含油)、地方储备粮(油)、各类粮油仓储单位自营的商品粮(油)的企业(库点),检查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3月31日。检查方法为企业自查、旗县区粮食局普查、盟市粮食局抽查、自治区粮食局督查。主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则、一岗双责”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全国粮食行业《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和《粮库安全生产守则》,重点检查责任制、标准、规范、制度落实情况。对近年来企业反复发生、长期难以解决的重点问题和隐患实施重点整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