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5日


赤峰市拧紧安全生产“总阀门”

《内蒙古日报》(2017年1月5日) 07版

本报赤峰1月4日电 (记者 徐永升)从去年12月上旬开始,赤峰市派出由市四大班子领导带队的12个督查组,分赴12个旗县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此次检查除派出142名干部外,还请了10位业内专家同行检查,以此提高排查隐患的科学性、专业性和精准性。

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查、测试能力等方式,就安全生产工作的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抽查检查。检查组对全市12个旗县区党委政府、56个机关单位、195家企事业单位进行督查,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694条,责令旗县区下达整改指令149份,与旗县区党政领导谈话46人次。

为了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市里还专门派出由安监、国土、煤监、公安专业监管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的3个专项检查组,对辖区37座煤矿逐一进行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从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8方面进行检查。检查中共发现问题156个,要求企业立即整改。检查组建议当地政府关闭2座煤矿矿井、退出产能。责令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1座年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上的煤矿停产整顿、1座技改煤矿在未完善相关手续之前禁止技改。检查组还要求各旗县区对长期停产、计划退出产能的煤矿,派员驻矿24小时监督,停止工业供电、停止供应火药、填实井筒、拉倒井架、设置警示标识和围栏,切实杜绝明停暗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