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9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集锦

《内蒙古日报》(2017年1月9日) 04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决重大事项。

“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新时期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了适应这一要求,2016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方面,积极探索,努力实践,依法行权,不断提高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水平。

源于人民,代表人民,为了人民。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努力提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继续为代表履行职务搭建广阔平台,持续抓好人大代表之家建设,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为推动我区代表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