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4日


我区评定首批自治区级 示范家庭农牧场

《内蒙古日报》(2017年2月14日) 16版

本报2月13日讯 (记者 李文明)近日,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布了我区第一批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名录,全区151家家庭农牧场榜上有名。

家庭农牧场是在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下,以家庭为单位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载体,是发展现代农牧业,保障粮食安全和农畜产品有效供给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为促进我区家庭农牧场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家庭农牧场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去年7月,自治区农牧业厅下发《关于开展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评定工作的通知》,经旗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盟市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基础上,自治区农牧厅组织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评定,并进行了公示。

据悉,接下来,各级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对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的指导和服务,并与相关部门配合,落实好家庭农牧场的扶持政策,不断提高家庭农牧场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通过完善服务、强化支持,培育产生一批产业特色明显、运作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大、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家庭农牧场,使之成为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商品化水平较高的现代农牧业经营主体。同时,我区将对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实行动态评价管理,建立和完善淘汰机制,做到能进能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