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见 弘扬雷锋精神需要与时俱进 |
□薛来
“积小善为大善,善莫大焉”。又是一年雷锋活动月,55年来,雷锋的名字响彻神州大地,雷锋精神跨越岁月长河,历久弥新。
“钉子有两个长处:一个是挤劲,一个是钻劲。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提倡这种‘钉子精神’”。《雷锋日记》中这些朴实的话语,道出了一个刻苦钻研勇于奉献的光辉形象。雷锋精神从来就不是教条主义,而是无需仰望、可触可感、可学可做的主流价值观,坚守岗位、帮扶老人、刻苦创业……都是在践行雷锋精神。
然而,在弘扬雷锋精神时,也有质疑声存在,有的人“怕惹事上身、好心没好报”;有的人“一天被洗了七八次脚、梳了五六次头”。这表明,雷锋精神在人们的认识中并没有达到高度统一,至少在施以援手的“供给侧”和接受扶助的“需求侧”,都还有进步空间。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学雷锋的“供给侧”存在两种问题:一是助人的动力不足。有些人拒绝“施小善”,认为“太不值当”,但遇到大事却绕道而行,因为怕被人误解甚至讹诈,这是信任危机所致。因此,维护正义、提振信心是学雷锋“供给侧”亟待解决的问题。二是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无计可施。很多人在遇到溺水、火灾、急救时,想施以援手却缺乏相应能力。可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同样也适用于学雷锋。
同样,受扶助的“需求侧”也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失范。少数人利用民众的同情心,碰瓷行骗、敲诈勒索,甚至有公众人物公开抹黑雷锋精神,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因此,无论是个人还是有关部门,一定要澄清谬误、明辨是非,坚决与上述行为作斗争。二是明确“需求侧”之需,避免“洗七八次脚、梳五六次头”的作秀和资源浪费。
雷锋精神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良品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也是党和人民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新形势下,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需要与时俱进,要转变思路、勇于创新、探索机制、沟通供需,逐渐形成“你有所需、我必有应”的良好氛围,让雷锋精神能够更好地被传承和弘扬,成为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