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6日


老师该对学生 有点儿“惩戒”了

《内蒙古日报》(2017年3月16日) 15版

□白晓春

“惩戒”在现代汉语词典里的意思是:“通过处罚来警戒”。老师真的可以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适当惩戒了吗?

如今社会,“小皇帝”“小公主”越来越多,而学校培养的应该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人才。在家庭里已经养尊处优了,学校再让孩子养尊处优,听之任之,对其没有点儿惩戒措施,这显然对孩子的成长是不利的。

当然,惩戒得有一定的度,得适可而止,得出于公心,通过惩戒让学生明白要为自己的过错担起责任,不能给学生造成身心伤害。

惩戒也要与鼓励有机结合起来。惩戒了,要让学生认识自己的过错。为什么会受到惩戒?原因是什么?以后自己应该怎么做?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老师就要停止惩戒,并提出努力的方向,同时加以鼓励。以后的教学工作里,一旦发现被惩戒的学生改过了,要及时表扬。目的是使其受到表扬后,能产生一股积极向上的动力。

适当惩戒有何不可?如果一个家庭的父母娇惯孩子,学校老师再娇惯孩子,走入社会后,他们还会被处处娇惯吗?为使孩子茁壮成长,应该适当地对孩子进行挫折教育,让其有抗挫折的能力、有抗打击的心理素质。同时,也应树起孩子的责任感,让他们敢于担当,不逃避和推卸责任。

应该注意一个问题:惩戒不等于体罚,它是针对学生所犯的错误就事论事,其目的就是让其认识错误,并加以改正。

对于“惩戒”,家长又有哪些心声呢?我调查了班上的一些学生家长,一位家长说:“适当惩戒是教育的一种手段,不然现在的孩子都惯坏了。”另一位家长说:“惩戒是一种挫折教育,应该点赞。学生犯错误,老师就应该惩戒。”

说心里话,如今我们这些当老师的对学生连口头上的说服教育都得左思右想,唯恐哪句话伤害他们而引起不良后果,更何况是“惩戒”呢?所以我觉得,为了使孩子茁壮成长,有更强的心理承受能力,适当“惩戒”是十分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