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0日


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

《内蒙古日报》(2017年3月20日) 11版

“在派出所,因为工作繁忙,常常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今年随着分局党委对基层支部党建工作包片制度的实施,基层支部的班子和党员都深深地感受到党建工作与以往不同了,标准高了、要求严了”,青山路派出所指导员张继生谈到所里党建工作的变化时这样说。

为了加强基层党建工作,青山区公安分局党委从订制度、立规矩开始,从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抓起,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局党委制定了《青山公安分局党建工作四项制度》,即:局领导党建工作包片制度;局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档案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设立党费缴纳日的规定。特别是在局领导党建工作包片制度中,分局党委对每一位党委成员督查、指导的党支部进行了明确的分工,要求各党委成员除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外,还要切实担负起所包片联系单位党建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责任,每个季度局领导至少到联系单位就党建工作专题督导或调研一次。

为了把制度落到实处,分局党委还制作了《青山公安分局党委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及党建包片工作制度记录册》。《记录册》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双重组织生活记录,另一部分是党建包片工作记录。每一部分又分工作台账和工作记录,工作台账要求详细填写时间、地点等信息,工作记录要求详细记录领导的工作情况并附相关说明。分局规定必须由所在党支部专人按照要求对领导的工作轨迹进行全程记录,形成簿册。党委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季度进行点评。

通过订制度、立规矩,通过抓“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青山公安分局党建工作推进扎实,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张荣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