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1日


呼和浩特市过硬举措脱贫摘帽
■重头戏

《内蒙古日报》(2017年3月21日) 09版

本报呼和浩特3月20日讯 (记者 刘洋)今年,呼和浩特市进入脱贫攻坚冲刺总攻的决战阶段。为实现年内完成5个旗县4008户7994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武川和清水河两个贫困县摘帽、在自治区率先完成脱贫工作的目标,呼和浩特市以超常规人力保障、健全机制保障和创新举措保障来保驾护航。

今年,呼和浩特市在继续实行领导包(县)乡镇、单位帮村、医院学校“结对子”扶贫帮扶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帮扶范围,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在采取“一对一”或“多对一”形式对25362名贫困人口开展结对包扶基础上,市委成立了全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加大全市脱贫攻坚的统筹指导和协调调度,并向土左旗、托县、和林县、清水河县4个旗县派驻脱贫攻坚督导组,对旗县脱贫攻坚进行全程督查和指导,向191个贫困村派驻643名驻村干部,加大干部驻村帮扶力度。进一步强化各级扶贫责任,加大脱贫攻坚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继续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统计监测,继续完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对各旗县区贫困人口识别和信息精准度进行全面核查。按照自治区六不准原则,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户年平均收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政策,明确贫困户进退标准,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常态化、机制化、规范化、动态管理。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县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建立扶贫工作绩效社会监督机制,开展贫困地区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建立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和扶贫成效第3方评估机制。

呼和浩特市根据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精准扶持。通过发展特色产业、转移就业、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扶贫、教育培训、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5000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通过实行社保政策兜底,实现其余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脱贫。探索资产收益扶持制度,通过土地托管、扶持资金折股量化、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让贫困人口分享更多资产收益。

今年,呼和浩特市通过特色产业扶持,计划脱贫539户1173人;通过易地搬迁,计划脱贫1047户2075人;通过教育扶持、劳动力就业创业,计划脱贫745户1983人;通过生态补偿,计划脱贫39户75人;通过社会保障兜底,计划脱贫1638户2688人。

此外,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继续与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合作,年内完成2亿元扶贫贷款,并确保贷款能放出、能收回,提高贫困户自我脱贫能力。同时,进一步拓宽金融扶贫合作范围,探索贫困地区开展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针对全市2014年至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0659人,实现有效扶持。将全市各旗县区贫困人口全部列入保险助推脱贫行列,通过保险兜住贫困人口生产和生活风险底线,增强脱贫抗风险能力,着力解决因病、因意外、因灾致贫和返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