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3日

健康辩证法
深化医药体制改革 重在落实
◎赛男

《内蒙古日报》(2017年3月23日) 16版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重点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制度改革。”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建设健康内蒙古,医药卫生部门肩负着重大职责。去年全国健康大会召开以来,我区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主要讲话精神,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赢得了全社会的赞誉。同时,大踏步地推进各项改革,使我区医疗机构面貌不断发生新的变化。

从我区实际出发,就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要求,着力推进基本卫生制度建设,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实现“医疗、医药、医保”的三医联动,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这些制度的建设不仅要精心设计,稳妥推进,而且更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改革意识,试点先行、减少失误,力争在基础性、关联性、标志性改革上尽快取得突破,以阶段性成果聚集成完善的新机制运行模式。

加强医疗卫生人力资源建设,加强医教协同,建立完善医学人才培养培训平衡机制,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建立现代医药制度,关键在人才的培养和使用。近几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 医药人才的培养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医教协同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的人才培养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必须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特别是要在引导医药从业人员和在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下更大的功夫。在日常运行中,加强职业道德、医学伦理、社会学、法律等职业素质教育,增强关爱病人、尊重他人、尊重生命、团队合作的良好职业素养,建设一支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医务人员队伍。此外,建立新型的科学的人才使用评价鼓励机制,也是医药体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对发挥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只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既定的目标就会顺利实现。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有为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完善科学的制度,是任何一项改革成功的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也不例外。无论是组织领导机构,还是顶层设计;无论是评估机制,还是评价指标体系;无论是法制保障,还是资金筹集,都需要通过实践检验,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任何时候都要把制度、规矩摆在前面,照章办事,依法依规办事,通过改革创新,让所有医疗机构、管理机构沿着高效、有为的轨道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