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1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满洲里市、东胜区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2017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日报》(2017年3月31日) 02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依据自治区公安厅2016年底的人口统计数据,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满洲里市、东胜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确定如下:

一.满洲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36名。

二.东胜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7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