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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确定扎赉诺尔区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和扎赉诺尔区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2017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依据自治区公安厅2016年底的人口统计数据,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扎赉诺尔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扎赉诺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确定如下:
一.扎赉诺尔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37名。
二.扎赉诺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