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日


全区第26个税宣月活动启动

《内蒙古日报》(2017年4月1日) 02版

本报3月31日讯 (记者 阿妮尔)今年4月是全国第26个税收宣传月。3月31日,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以在线访谈的形式对网民关心的税收优惠政策内容、作用、落实等问题作解答,正式拉开了内蒙古地区第2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序幕。

税收优惠政策在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企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据了解,当前有11类58项税收优惠政策,涵盖改善民生、鼓励高新技术、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转制升级、节能环保、促进区域发展、支持文化教育体育、支持金融资本市场、支持三农、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和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今年,将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将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由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据介绍,在第26个税收宣传月,自治区国地税部门将围绕“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多层次、多维度展示促进各项改革落实的新举措以及帮助企业减税降负的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