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2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执法检查公告

《内蒙古日报》(2017年4月12日) 07版

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的安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于2017年4月中下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就本次执法检查的内容,向执法检查组提供线索,投诉、举报法律实施主管机关和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二)与著作权法配套衔接的自治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情况;

(三)著作权的保护、管理和公共服务情况;

(四)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五)著作权法施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著作权法修改完善的具体建议。

二.举报时间:2017年4月12日— 4月28日

三.举报电话:0471-6656375、0471-6600635(传真)

执法检查组对投诉和举报的问题将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办理,不再回复投诉和举报人。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