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8日


赤峰市 5项措施确保 年内5.8万人脱贫

《内蒙古日报》(2017年4月18日) 16版

本报4月17日讯 (记者 韩雪茹)今年以来,赤峰市积极推进5项脱贫攻坚措施,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年内5.8万人口脱贫,克什克腾旗、松山区两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区摘帽。

全力抓好产业扶贫。结合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3661”工程实施,抓住春耕备耕有利时机,统筹运用各类产业要素资源,促进贫困农牧民在产业优化调整中增收脱贫,大力发展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和光伏扶贫,支持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发展,总结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多种模式,年内通过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实现脱贫2.7万人。

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精准锁定2017年度搬迁人口,深入研究细化“产业园区+易地扶贫搬迁”“房地产去库存+易地扶贫搬迁”等搬迁模式,做到搬迁与产业发展、就业安置同步,确保1.3万贫困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增强行业扶贫合力。市发改委、农牧业局、人社局、林业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完善脱贫攻坚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迅速启动行业扶贫专项推进工作,着力推进健康扶贫工程,总结推广健康扶贫工作经验,抓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计划落实,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扶贫,积极组织就业创业扶贫行动,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任务。

强化扶贫资金投入。构建“财政投入+金融信贷+社会投入”的扶贫投入格局,建立财政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全面提升金融对脱贫攻坚的支持作用。

健全帮扶工作体系。组织开展“万名干部驻村”活动,市县乡三级抽调优秀干部8271人,向全市有贫困人口的1939个嘎查村全部派驻工作队,实现干部驻村全覆盖,组织开展“千户企业帮扶”活动,鼓励引导2000家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实现企业帮扶全覆盖,组织开展干部结对帮扶活动,实现干部联系贫困户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