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公告内容包括: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盟市财政决算、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和重点国有企业、全区水利专项资金等方面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从审计整改结果看,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截至2017年2月底,整改到位资金516.07亿元;移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人员94人,已立案批捕判刑27人;根据审计决定和建议,有关盟市、厅局修订和出台加强管理办法等制度39项,整改成效明显。
此次审计整改结果公告,标志着自治区审计公开工作向前迈出了关键性一步,对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参与审计整改的监督作用、提高审计开放度和透明度、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等,均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法制政府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