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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草案)》 公开听取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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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内蒙古自治区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拟于7月下旬进行再次审议。现将条例(草案)及说明全文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7月15日前反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姜黎华 联系电话:0471-6600643(传真) 电子邮箱:jlh_925319@126.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3号 邮编:010020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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