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病是指由于城市人口、工业、交通运输过度集中而造成的种种弊病。它给生活在城市的人们带来了烦恼和不便,也对城市的运行产生了一些影响,所以被人们形象地称之为“城市病”。近日,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治疗本地区“城市病”开出一剂良方。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指出,《意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旨在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意见》确立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到2017年底,实现各盟市、县级市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各旗县(区)建立符合实际的城镇管理体制;到2020年,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基本理顺,城市管理法规和标准基本完善,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
本次改革主要有两大亮点:一是推进了综合执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范围涉及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
第二个亮点是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化管理,加快市政公用设施智慧化改造升级,构建城市虚拟仿真系统,强化城镇重点应用工程建设。发展智慧水务,构建覆盖供水全过程、保障供水质量安全的智能供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发展智慧管网,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网管理信息化和运行智能化。发展智能建筑,实现建筑设施设备节能、安全的智能化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