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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商局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活动

  本报11月6日讯  (记者  冯雪玉)“双十一”网络促销活动即将到来,11月6日,自治区工商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加强网络市场监测监管的通知》,要求各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今年的“双十一”网络促销活动期间,认真落实要求,做好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的监测监管工作,提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今年我区被国家工商总局确定为“双十一”网络促销活动监测工作的指定地区。自治区工商局要求各盟市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协作机制,对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采取行政告诫、联合座谈约谈等方式,指导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积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自治区工商局在“双十一”期间,将综合运用技术手段和买样判定的方式开展监测监管工作。遇有需核实信息、深入调查、后续处理等情况将按属地转交相关盟市局,各盟市局接到任务后需及时按要求办理并上报结果。各盟市要加强对集中促销活动的监测监管工作,加强对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测,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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