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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拂面看突泉

  □本报记者  杨凡

  风雪一夜,仍是春日。农时将至,眼下兴安盟突泉县,备春耕正当时节。见到学田乡太平庄村驻村第一书记兼党支部书记蔡云峰,是在村边的田埂上,阵阵春风不时卷起田土,若隐若现的田间秸秆,被渐渐清理。

  “回想起1月份评定‘清风干部’的头几天,当时心情很不平静。我所做的工作能不能得到组织和群众的认同,心里在打鼓。公示结束后,知道自己被评定为‘清风干部’后,真切地感受到大家对我的肯定,也感觉肩上的责任更重了,也有了继续加油干的动力。”作为突泉县首次评定出的“清风干部”,蔡云峰谈起评定时的感受毫不讳言。“县委组织评定‘清风干部’是对基层干部鼓励和鞭策,我们更应该踏踏实实地努力工作,办实事、办好事,不辜负群众期待”。

  “看到党群‘心连心’微信群里公布我们村4位干部都是‘清风干部’,我们挺自豪的。有了这些‘清风干部’,大家就是放心。”水泉镇水泉村村民张春艳说。

  在自治区纪委的倡导下,突泉县正在逐步探索干部正向激励的新课题。不久前,创新思维实施了“清风干部”评定工作,全县9个乡镇、57个县直部门的2110人申报参评,经过审核、复审、公示等程序,1997名干部符合标准,被认定为“清风干部”,合格比率94.6%。既要反腐,更要倡廉,推荐典型,树立标杆,把正向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双剑合璧的模式,为我区正风肃纪开辟出新的现实路径。

  重纪重法重德——划定干部“合格线”

  不同于其他考评机制,党纪、国法、个人素养,一同纳入评定标准,“清风干部”用违纪违法“底线”划定出一条干部“合格线”。

  经过前期调研、摸排,突泉县把评定“清风干部”的范围涵盖至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在编在岗的科级、正股级干部以及村“两委”成员。明确“清风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年度没有违纪违法问题,没有被追究党政纪和法律责任。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立案审查、2017年以前受过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过等情形,取消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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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到评定“清风干部”的初衷,突泉县委书记屈振年如是说:“现阶段,干部评价体系主要考核干部的实绩,不能满足群众了解干部廉政表现的愿望,开展‘清风干部’评定工作,就是为廉政方面评价干部提供规范和标准,让干部心里有底、群众认可,对提升干部队伍总体素质、推进从严治党纵深发展意义重大。”

  严肃审核——守好每道关口

  严,以服众望;严,以显公信。为了使“清风干部”的评定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突泉县对整个评定过程严把关口,严审人员,严格公示。

  对照县纪委、公检法、组织、人社、审计、信访、计生、林业、国土、农牧业、综合执法等相关执纪执法部门提供的法规政策界定“红线”,参评单位根据干部日常廉洁履职情况,信息互通共享,对“清风干部”申报人员逐一筛查;县纪委监委对上报的“清风干部”情况统一筛选核对,组织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审查把关,共商共议拟公示人选。

  赌博、酒驾、无证驾驶、一次性行政罚款2000元以上、行政拘留……这些“黑历史”都成为核查重要依据,为了不冤枉一个好干部,突泉县公安局抽调20人,负责全县范围内“清风干部”人选的违法记录逐条筛查审核工作。最终,10人因为“黑历史”被取消申报资格。

  公开公示——群众知晓社会监督

  严格自查,群众监督,一个不能少。各乡镇、各部门通过公示栏、党群“心连心”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对本辖区、本单位人选进行公示;县纪委通过“突泉微讯”“清廉突泉”等媒介对全县“清风干部”人选进行全面公示。县乡两级同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谈到群众参与度,突泉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周世荣说:“公示期间,共接到群众反映问题线索2条。县纪委监委及时核实,经查反映问题失实。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清风干部’评定工作的社会反响和效果,3月中旬,县纪委监委面向全县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征求意见建议,累计发放调研问卷9359份,召开座谈会11场,总体评价和社会反响较好。”

  “突泉县作为试点地区,社会各界对‘清风干部’评定工作关注度很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测评结果显示,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达到95%以上。”兴安盟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阿云嘎说。

  完善机制——多角度运用评定结果

  评定的同时,更要注重结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动态管理,突泉县将年度评定结果作为选人用人现实依据,运用到干部的管理、使用、培养和选拔上,不符合“清风干部”标准人员,一律不予提拔使用。2017年度全县评定出不符合标准干部113名,其中,村“两委”成员占比69%。在2018年的村级组织换届中,把审核重点放在不符合标准的村“两委”成员上,从根源上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激励干部勤勉尽责。

  “‘清风干部’评定工作,对于已评上人员,是认可和肯定,能够消除一些群众对部分党员干部评价的思想误区;对未评上人员,是鞭策和警示,从而推进转变作风;对参评范围以外人员,是激励和鼓舞,带动全县党员干部重德重廉重绩。此次评定,是压力也是挑战,我们在摸索中总结提升,根据这次评定中的不足,结合问题继续完善方案和程序,让评定结果更加准确、更加科学。”周世荣说。

  见贤思齐,让清明、清廉、清正蔚然成风。阿云嘎表示,开展“清风干部”评定工作,目的就是要弘扬清风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激发干部清正廉洁、勤勉为公的责任意识。接下来,兴安盟纪委监委要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在全盟推开,共同营造务实清廉的干事创业环境。

  韶光大地,“清风”徐来。广大基层干部因正向激励而聚积起的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正如同暗中酝酿春意的籽种,沐浴暖阳,用心蓄存向上的力量,不假时日,便会耕种满田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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