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帮扶,鄂伦春自治旗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2008年以来,实施了中小学校舍改造工程、鄂伦春博物馆、旗人民医院、旗传染病防治院、旗劳动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鄂伦春创业园等民生项目,建成农村安全饮水、游猎民定居、自来水工程、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电网改造等惠民工程,解决了城镇居民就医和企业职工社会养老问题,全面改善了全旗各族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10年来,鄂伦春自治旗农猎民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提高。通过帮扶,该旗实施了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和猎民村集体土地整理等项目,重点发展了黑木耳和滑子菇培植、肉牛肉羊生猪育肥、蔬菜种植、特色养殖、民俗旅游等产业,“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的生产格局逐步形成。
在自治区发改委、交运厅的大力支持下,开通了加格达奇—哈尔滨—北京、加格达奇—海拉尔—呼和浩特等航线;建成了国道332线阿里河至加格达奇段一级公路,结束了该旗无一级路的历史;修建大杨树至宜里通乡公路和几十余条通村公路,顺利完成乡乡通及村村通工程,全旗立体交通网初步形成。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该旗有序开展了“三到村三到户”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菜单式”产业扶贫、利用小额贷款发展庭院经济等一系列脱贫攻坚工作,构建了旗、乡、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大扶贫格局,贫困人口由2014年8173户18702人,下降到2017年2721户5448人,贫困发生率由30.8%下降到8.96%。
在自治区文化厅的协调下,鄂伦春自治旗文旅事业全面提质升级。鄂伦春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纳入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鄂伦春族舞蹈“黑熊搏斗舞”和鄂伦春族剪纸列入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纪录片《鄂伦春人》《猎枪》拍摄完成并上映;大型歌舞剧《勇敢的鄂伦春》和民族歌舞诗剧《山岭上的人——鄂伦春》在北京、台湾、深圳等地成功巡演37场次。此外,重点景区建设纳入自治区旅游总体规划,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和鄂伦春乌力楞景区初步建成,布苏里北疆军事文化旅游景区和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晋升为国家4A级景区。10年来,全旗累计接待游客37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6.4亿元。
在各类帮扶项目实施的同时,鄂伦春自治旗还被列为国家级贫困县和特困连片开发区以及自治区深度贫困旗,3次延长区域帮扶期限,参照享受资源枯竭转型城市扶持政策,在政策、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民族村帮扶范围由7个猎民村增加到33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大杨树镇享受城关镇政策。一系列帮扶举措,为鄂伦春自治旗各项事业的发展增添了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