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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需要哪些手续?

  □郝飚

  日前,乌海市民王永霞向记者咨询,由于自己身患癌症想去外地就医,但不知道乌海市异地就医有何政策,应该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据了解,王永霞属于乌海市职工医保,不久前她被查出患有乳腺癌,想去北京市的医院进行治疗,所以特别想了解乌海市目前对于异地就医有什么样的政策,需要哪些办理流程,能否直接结算。

  6月4日,记者向乌海市医保局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给予答复说:目前,乌海市可以进行异地就医结算的人群包括转院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和自行去异地就医人员这三类参保人员。对于转诊转院人员来说,需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转院证到参保人所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备案后携带本人二代社保卡、身份证到所选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窗口直接刷卡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即可直接结算医疗费,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转往市外医院住院起付线2000元,转往自治区外先自付10%再按规定比例报销,自治区内直接按规定比例报销。截至目前,全国共开通了9278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原则,出院即可办理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对于未办理转院手续、自行到异地就医的人员来说,乌海市医保局开通了电话备案绿色通道,参保人员需在入院前向所属医保局电话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出院时直接在异地就医医疗机构结算住院费用。换句话说,乌海市参保人员自行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入院前只需打个电话办理手续,出院时就可在当地直接结算住院费用,这样一来解决了参保人员报销周期长、垫付压力大、个人负担重、往返奔波累、发票可能丢失等问题。

  而对异地安置人员来说,已经申请过异地安置的人员,市、区经办机构就已为其办理备案手续,异地安置人员就医时只需携带社会保障卡直接在所选择的异地就医医院直接就医结算;新申请异地安置的人员需在每年12月31日之前携带居住地社区户籍证明、2寸证件照片1张和社会保障卡到参保所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填制乌海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申请表。次年1月1日起生效,之后可在就医地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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