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自治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组组长张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税务总局派驻联络督导组常务副组长朱音出席。
会议指出,开展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税务部门和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改革。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中央要求,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具体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
会议要求,各级税务部门作为实施主体,要抓好改革的组织推进,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工作,形成共抓改革的合力。同时,要保持干部队伍稳定,时刻绷紧组织收入这根弦,确保做到“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