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海市民白瑞霞向记者反映,自己是企业员工,到了退休年龄,但不清楚乌海市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和办理退休时需要提交哪些手续。据了解,白瑞霞是企业下岗职工,多年来都是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如今已经到了退休年龄,所以想了解一下乌海市对于企业下岗职工退休需要经过哪些申报流程,自己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7月30日,记者就白瑞霞的相关问题向乌海市社保局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给予答复说:企业职工在申报退休时,需要提交本人档案、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最后一次养老保险缴纳税务发票复印件。按养老保险缴纳年限退休人员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历史缴费情况》证明,正常退休和因病提前退休需准备4张一寸彩色底近照。
据了解,正常办理退休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要向档案所在机构提交退休申请,而自提档案人员要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人社局退休审批部门提交退休申请。退休审批机构在提交退休申请的下一个月完成退休审批,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移交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计发退休待遇。
对于因病提前办理退休,申报人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向档案所在机构提交退休申请,自提档案人员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人社局退休审批部门提交退休申请。退休审批机构在提交退休申请的下一个月完成退休审批,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移交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计发退休待遇。
对于特殊工种提前办理退休来说,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认定人员在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法定年龄前一个月向档案所在机构提交特殊工种认定申请,自提档案人员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人社局退休审批部门提交特殊工种认定申请。市人社局在申报特殊工种认定的下一个月集中组织认定,并进行公示。经认定符合特殊工种认定条件的人员,到申报特殊工种认定部门填报退休材料,申请办理正常退休。不符合特殊工种认定条件人员,到申报特殊工种认定部门办理退档等相关手续,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正常退休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