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旗政府主动创新政府法制服务模式和工作方式,从抓好政府领导依法行政意识入手,为政府旗长、副旗长各配备一名公职律师作为法制秘书,做好领导分管领域的法律服务和咨询等工作。法制秘书实行团队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内部推行专业化分工协作,按照领导分管领域,实行“专人专职服务”的工作模式运行,即根据领导分管工作,配备熟悉相关领域政策法规的公职律师担任法制秘书。为确保法制秘书充分履行职责,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如法制秘书工作职责等。同时,为更好地发挥政府法制秘书作用,通过与律师事务所合作,明确各自职能职责,加强沟通合作。比如:一般事务由法制秘书审查把关,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由法制秘书召集、组织法律顾问进行论证,最大限度地降低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
法制秘书制度运行至今,工作成绩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积极建言献策,发挥“法律助手”作用。法制秘书对所服务旗长分管领域涉及的重大行政决策,参与其前期调研、论证和决策过程,并提出法律建议;法制秘书必须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旗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随时解答会议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并提出法律意见。做到“法律把关在前,领导决策在后”。第二,参与经济活动,护航本地经济健康发展。法制秘书积极协助旗政府领导参与旗较大项目的招商引资、调研、洽谈、签约等工作。旗政府开展的各类重大经济活动,均由法制秘书进行前期合法性审查。2010年以来,平均每年参加招商引资调研、洽谈不少于50次,起草审查各类协议500份以上,涉及投资在2000亿元以上。此外,法制秘书参与审查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等各类法律文书和规范性文件,参与旗两大综合执法局的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为该旗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服务。第三,勇于承担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1年,旗境内通湖草原景区经营企业因草原补偿及经营收费等问题被嘎查牧民阻拦景区交通。当时适逢景区组织的国际大型赛事临近,法制秘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充分了解群众诉求,耐心细致的讲解法律政策,并根据当地旅游资源的优势提出建立旅游合作社,农牧民入股旅游企业共同经营的建议。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法制秘书提出的方案及协议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同,一起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社会矛盾得到了圆满的化解。
政府法制秘书制度的运行,不仅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还确保了政府依法行政。2016年12月,阿拉善左旗“法制秘书制度”荣获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提名奖,成为全区首个申报并获奖的旗县级政府。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