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以来,我区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根据中央的新要求和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对“十三五”规划纲要适当调整是必要的,相关内容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工作要求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一定要聚焦到解决发展理念、路径依赖等问题上。要落实好“六个稳”要求,突出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全面深化改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统领地位,把创新放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通过这次中期评估和调整,进一步树立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会议指出,出台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对提高民众节能环保意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还研究了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办法、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正案。